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硕士毕业生派遣的通知(3.4)

时间:2014-03-06 09:30:37  作者:  点击:

(温馨提示:单位为北京、天津、深圳的必须出示解决户口的接收函,否则不能领取)

已经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携带就业协议(或回省二分申请表)的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2份,若京外生源在京就业,请携带解决北京户口的“接收函”复印件35-7日三个工作日领取报到证。持就业协议(或回省二分申请表)复印件到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档案邮寄手续;持回省二分申请表或就业协议复印件(京外生源在京就业,请携带解决北京户口的“接收函”复印件)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报到证有效期为1个月,过期作废由毕业生负责到北京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遗失证明(教委收取50元)”,行前来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开证明。

派遣名单:崔倩(往)

报到证领取地点:综合楼619室

注:回省“二分”的毕业生错过了报到证领取时间,报到证(上下联)将随档案寄至回省“二分”单位,报到证超过有效期限等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