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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9 19:57:37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新生入学后,需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2.请各培养学院于9月26日前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3.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学院复查结果为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二、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

1.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注册:全体研究生(已完成的2022级研究生除外)请于9月1日至9月3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年学期学籍注册申请,学院于10月15日前根据相关规定在系统内完成注册申请审批工作。

2.线下“刷脸注册机”学籍注册:开放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暂定),请全体研究生返(到)校后至自助注册机刷脸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研究生可自助打印注册凭条张贴于《研究生证》指定位置。

3.符合暂缓注册条件的研究生请于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本人辅导员处。具体规定详见附件二。

4.9月3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申请审核,提交审核汇总数据。(详见附件三)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