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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校研究生会自评公开文件

时间:2020-11-05 14:16:12  作者:  点击: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例: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朴敬梓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19


2

孙晓博

中共党员

物流学院

2019


3

陈曦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19


4

王明昕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

5

蔺华楠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6

梁思源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


7

胡文博

中共党员

物流学院

2020


8

王雨微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文艺委员

9

庞昕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


10

邢蓉

中共党员

物流学院

2020


11

彭缘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12

程雅萱

中共党员

信息学院

2020


13

张智惟

中共党员

信息学院

2020


学生会,班长

14

唐静怡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15

杨冰洁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16

吴懿迪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17

张孟迪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


安全委员

18

林继群

中共党员

物流学院

2020


19

雷佳雨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20

黄朝伟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21

高盛昌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生活委员

22

轩秀媚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


宣传委员

23

闫凯蕾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学生会

24

罗梓铭

中共党员

物流学院

2020


组委

25

曾国静

中共党员

信息学院

2020


院研会,文体部委员

26

赵小静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27

张子健

中共党员

物流学院

2020


学生会

28

周奕萱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29

孙晓倩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宣委

30

李欣月

中共党员

经济学院

2020


院研会,班长

31

张益辉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32

卫承乾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


33

朱香玉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班长

34

左婵媛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文艺委员

35

刘宇

中共党员

经济学院

2020


班长

36

高红丽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37

梁如思

中共党员

信息学院

2020


38

杨光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团支书

39

张梓乔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体委

40

崔涛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院研会

41

江羽珩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42

赵洁

中共党员

信息学院

2020


班长

43

曹博凯

共青团员

物流学院

2020


院研会,综合事务委员

44

康剑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

45

阮昊昕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

46

王可明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

47

王繁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院研会

48

李玲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


院研会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选聘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团委指导下,为更好地服务研究生成长成才的群众组织。研究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研究生会面向全体研究生,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帮助同学们有效解决各方面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帮助有效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会骨干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体研究生,深化研究生会改革,开创团学工作的新局面。经校党委、团委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决定,我校将执行本制度指导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换届改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会工作,提高研究生会工作的水平,增强研究生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研究生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

换届与改选工作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做好换届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让更多的学生了解研究生会各项工作及职能,服务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二、报名条件

1.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在校期间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研一上半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30%;

4.研一学年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内容的,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团学组织,须具有半年(含)以上学生工作经历(包括各班班委),有学院研究生分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备较强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有较强责任心、工作能力、能够统筹全局、思路清晰、作风踏实、敢于创新;

8.能够胜任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

三、岗位设置

拟定选聘职位有:

1.校团委副书记(研究生)1名

2.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2名

岗位设置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其中,主席团不设单独岗位,探索实行轮值制度。校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将轮值担任,一学期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3.校研究生会常务副主席(各分会主席团轮值主席兼任)

学院研究生会作为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研究生会指导。校研究生会常务副主席轮值期间参加校研究生会召开的例会,共同研究、参与工作。

四、选聘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和意向调查。

第二阶段:报名推荐

报名校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人员,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选聘报名表》,撰写工作经历自述及对其竞聘职位的工作设想。

第三阶段:笔试、面试阶段

研究生院成立学校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选拔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 9 名或 11 名成员组成,负责学校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与修订,组织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处理申诉等工作。评审小组组长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校团委书记担任,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岗位人员、各学院辅导员、现任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代表等。

根据报名条件由评审小组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

评审小组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

第四阶段:结果认定

评审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综合考虑,最终确定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成员名单,竞聘结果将于在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校暂未召开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都有推荐、选举和被选举为学校研代会代表的权利代表推选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代表名额构成比例推举产生。各学院按照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经班级推荐、学院选举等程序,推选出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官网予以公示三天,以保障广大研究生广泛知晓和了解。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特制定校级学生组织成员述职评议制度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成员应包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校团委书记、各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岗位人员、各学院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

第六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 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予研究生会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1、学校党委为增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结合研究生特点,开展主题鲜明的各种教育活动。

2、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生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活动报批、工作人员管理、对外联络、物资采购等方面。

3、学校党委充分尊重和支持研究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加强指导和管理。

4、学校党委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团委老师深入一线直接指导。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王士锋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士锋




附件1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 □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研究生会生活权益部会定期查宿舍,未承担宿舍管理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8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个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还未召开研究生代表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拟召开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16.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

17.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项)

□达标

□未达标

满意率为  %

自评公开链接


典型经验

(选填)


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选填)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学生会组织意见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团委

意见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评估结论

□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我校研究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 研究生会的总体任务和目标: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在严格履行国家,服务社会的大目标下,以准确执行国家学校各项教育方针为基础,以服务全体研究生为己任。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和学术氛围,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举办各种形式内容的活动,扩展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引领研究生的学习与生活,全面带领研究生成长,成材,成功。并在完善校内各项制度和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实现我校研究生的外向型发展,对外树立起我校研究生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 研究生会成员

第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选聘办法》进行选拔与聘任,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于学年初,由研一新生中通过报名、一轮面试、二轮面试等程序进行选拔

第五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力

(一) 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商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 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 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 在研究生会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 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

(三) 协助和树立研究生会的整体声誉。

第三章 组织及相关构成

第七条 研究生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 研究生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定期举行,由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研究生会主席团须列席会议。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审查和批准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

(三)  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四)  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  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上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研究生会主席团共有两名成员担任。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和职责

(一) 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和部长例会,定期向研究生会成员汇报工作;

(二) 全面负责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议,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汇报工作;

(三) 及时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会议,代表研究生会向有关部门提出与同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 向广大研究生传达学校的工作,会议精神;

(五) 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六)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研究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和撤销,任免主要负责人;

(七)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八) 管理研究生会经费;

(九) 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对于大型活动实行分管主席团成员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外联部,融媒体部,文体部,学术实践部,生活权益部。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各学院专业以班为单位构成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和分支机构,在工作中接受研究生会的领导,配合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 各班应当认真执行研究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并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六条 各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与研究生会共同承担建设校园的重任。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由学校团委拨给,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使用于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同时研究生会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社会各界资金的支持,以服务于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六章考核培养

第十八条 由研究生会定期举办干部培训,素质扩展等活动,以培养提高研究生会骨干成员的个人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于学期学年末对其成员进行相关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见《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