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学位工作整体安排,为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经与各学院充分沟通,特将本学期第二次学位会前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在7月1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第二轮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工作。
二、工作安排
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6月20—22日 |
论文需要查重的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查重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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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24日 |
研究生院反馈查重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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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25 日 |
将需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学硕论文统一由研究生院送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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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5日前 |
返回最终外审结果;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对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并公示 |
模版见附件 |
5 |
7月5日前 |
各学院确定答辩安排(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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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月11日前 |
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第二轮答辩 |
各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前3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答辩具体安排并报研究生院。答辩要求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程序进行。各学院需将答辩结果在系统中录入审核。 |
7 |
7月11日前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学位授予情况 |
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书、学位审核表、表决情况统计表、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统计表(主席签字、学院盖章)。模版见附件 |
8 |
7月15日前 |
拟获学位的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 1. 各学院审核提交学位论文终稿Word版和Pdf版(终稿内须包含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和职称、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致谢页)。 2.提交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Pdf版。 3.原创声明页纸质版(本人及导师签字)。 4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本人及导师签字)。 |
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导师和学院审核。纸质版定稿申请表(附件)各学院妥善保存。 |
9 |
7月16日 |
学位授予信息核对。 |
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填写信息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信息填报规则,无论是否有修改,学生签字确认的纸质版返回研院。 |
10 |
7月20日前 |
整理、审核答辩材料归档。 研究生院筹备学位会相关事宜 |
学院审核答辩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书、毕业学位审核汇总表、表决情况统计表)是否签字是否盖章,是否完整,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 |
11 |
7月21日前 |
学位申请书盖章。 |
各学院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
12 |
7月21日前 |
制作毕业证、学位证。 |
科秘老师到研院领取空白毕业证、学位证,贴照片,盖章。 |
13 |
校第二次学位会第二天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
各学院科秘向毕业生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