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学校学位论文工作进程,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各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责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开展情况和检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有序组织,确保质量。
二、工作安排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各学位点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的中期检查流程和时间组织相关工作,整体工作时间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应不晚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应不晚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须在中期检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期检查信息录入”模块完成中期检查的信息录入;导师及学院(院系秘书)在学生录入信息后应在管理系统内及时完成“导师审核”及“院系审核”。
(二)学生、导师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须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1)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
(三)各学院须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前三天将本学院“答辩信息”进行公示并将链接发送给研究生院;并同时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专家信息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须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四、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yjspy@bwu.edu.cn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崇德楼618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9534284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专家信息表》
附件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5: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系统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