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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8 16:18:53  作者:  点击:

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根据我校团委总体安排及名额分配,研究生院拟推荐1名研究生“北京市三好学生”至校团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2019级新生)。

二、“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三、评选办法

20182019年度的“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名额由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按照各校学生人数,综合考虑各校实际情况按比例确定。研究生“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名额由我校团委统筹确定。

各学院选定1名三好学生候选人,被推荐的三好学生,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4),于2019122日下午16:00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7)报送至研究生院崇德楼613,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指定邮箱yjsbys@163.com(邮件及材料命名为“学院+班级+姓名+三好申报”)。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89534387

联系邮箱: yjsbys@163.com

联系地址:崇德楼615室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