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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新《学位法》制度条例解析培训

时间:2025-03-10       阅读:

为贯彻传达国家新出台《学位法》制度条例精神,促进各教学单位在学位管理中尽快适应新要求,不断完善我校学位管理制度,3月7日下午,研究生院在知新楼第一教室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邓海峰教授到我校作关于新《学位法》专题培训。我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领导及教学秘书、研究生院党支部老师参加学习,培训由学校党委常委、副院长刘大可主持。

首先,邓教授解释了新《学位法》出台的背景和新导向。指出原有《学位条例》已沿用了40多年,逐渐显示出不适应新的教育改革和当前学位制度的问题。新的《学位法》在诸多方面加以更新,如:明确了学位类型、完善了学位管理体制、完善了学位授予资格、细化了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等等。

其次,邓教授讲解了高校教育管理文件的合规化问题。比较了新旧学位管理规范性文件体系,提示了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注意要点,指出规范性文件修订原则。紧接着详细介绍了高校管理文件修订的具体要点。

再次,邓教授介绍了高校学位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知识。指出高校涉诉的特点是:增长迅速、影响力大、败诉率高,涉诉的主要类型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为了便于理解,邓教授又生动地讲述了几个案例分析,深入浅出诠释了学位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培训最后,刘大可副院长说,听完讲解后受益匪浅,希望二级分委会及时把《学位法》的要求和精神传达给各教学学院全体师生,大家要多学习领会。

撰稿:武鹏巍

摄影:武鹏巍

审核:莫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