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依据《北京教育系统 2021年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北京物资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师生返校安排的通知》(物院办发〔2021〕15 号)具体要求,为确保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教学相融合的方式,以保证研究生线下教学安全和线上教学质量。现将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秋季学期开课时间
根据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研究生秋季学期课程自2021年9月6日开始正式上课。
二、课程教学基本运行安排
1.授课方式
(1)任课教师需根据选课学生返校具体情况,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并确保教学效果。
对于学生均已返校的课堂,根据学校整体安排落实线下教学方案;对于存在“部分研究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返校或返校后需暂时隔离”的课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避免教室内学生聚集性感染的风险,学生上课期间全程戴口罩,座位间隔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保持最大间距。如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或新冠肺炎病例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防疫和教学安排。
(2)学校不限定任课教师选用的网络平台,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需要及自身情况,在超星慕课平台、腾讯会议、钉钉等网络平台自行选择适合的软件及教学方式进行在线授课,并提前通知选课学生安装相应的在线教学平台软件。
(3)实验、上机等实践实训类课程、因条件受限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开课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可对课程教学进行适当调整,但原则上需在学期内完成相关教学并不影响考试周的考试安排。
各责任学院应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前,对本学院延期返校的学生进行统计并与秋季学期其所选课程的开课学院、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任课教师需根据学生返校情况,明确授课方式并报开课学院。
2.教学准备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主动谋划并制定研究生秋季学期教学预案,合理确定时间、形式等,并于9月3日(周五)前,由开课学院完成秋季学期教学准备情况(包括对任课教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学平台及线上资源建设等)的检查工作;由责任学院完成学生在线教学条件的摸排,及时了解条件有限、不能正常参加在线教学的学生情况,制定和完善“一人一策”预案,尽最大可能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任课教师需在正式上课前,做好线上线下授课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选课学生,同时根据课程性质、研究生教学特点等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研究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培养和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方式应按照相关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原则上不允许修改,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初将考核方式及要求通知到选课学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方式的课程,考核方式及考核要求需保持一致,以确保教学质量。
三、课程重修及补(缓)考安排
前期课程成绩不合格或学位课成绩不足70分的研究生,可申请课程补考或跟随后续年级学生进行课程重修。
1.课程重修
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需于2021年9月6日(周一)至9月8日(周三),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课程重修申请。9月9日(周四)下班前,研究生院及各责任学院分别在系统内完成对公共课、专业课重修审核并将重修名单置入课程。课程重修的研究生需按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课表显示的时间、地点上课。
2.课程补(缓)考
学生补(缓)考原则上待学生返校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上述工作,如因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有所调整,研究生院将及时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