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学院: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实现“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研究生培养模式上的转型发展,全面提高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北京市属公办本科高校分类发展方案》《北京物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0 版)》相关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现启动2021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1.制订范围:新增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的培养方案;
2.修订范围:原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金融、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的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各责任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职责。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注重分类培养,突出专业学位特色。各责任学院应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设置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突出专业学位特色。
(三)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职业胜任导向。各责任学院要坚持产教融合,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坚持需求导向、明确职业指向,促进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
1.专业内部制(修)订
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教指委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本指导意见,要求有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调研,开展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及相关行业产业企业的需求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讨论,集中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形成完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套开课课程大纲。
2.学院论证工作
各责任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经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审核及后,形成论证意见及会议纪要。
学院论证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学院结合教指委及相关行业指导部门意见对培养方案做进一步修订,并由责任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工作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后,经学校研究生教指委审定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时间进度
本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于2021年3月底启动,9月底全部完成。其中,修订工作将于5月底完成,制订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具体时间进度见表1所示。
表1 培养方案制(修)订进度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
需完成材料 |
修订进度 |
制订工作 |
各专硕点完成调研、内部论证 |
调研报告 |
2021年4月9日前 |
2021年5月31日前 |
各专硕点完成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大纲修订工作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全套开课课程大纲 |
2021年4月23日前 |
2021年6月30日前 |
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组织完成培养方案论证工作 |
论证意见 |
2021年4月30日前 |
2021年7月31日前 |
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就培养方案向相关行业指导部门征求意见 |
意见汇总 |
2021年5月7日前 |
2021年8月31日前 |
各学院报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最终稿 |
修订后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配套课程大纲 |
2021年5月14日前 |
2021年9月10日前 |
研究生院完成形式审查,学校研究生教指委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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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前 |
2021年9月20日前 |
各学院完成2021级专硕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系统录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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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8日前 |
2021年9月30日前 |
注:修订时间进度指金融、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完成的时间节点;制订时间进度指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电子信息、交通运输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完成时间节点。
四、培养方案补充说明
(一)公共课增列课程
本次制(修)订,除思政类课程、综合英语课等公共必修课课以外,还需将学术英语写作、体育、艺术等公共选修课列入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中英文课程名称
各责任学院在填写培养方案课程列表时,需注意将每门课程的中英文课程名称填写清晰、齐全。
(三)课程代码编写原则
专业学位课程代码,需各责任学院按照编码规则统一进行编排。具体编写原则:专业学位规范化简称+课程编号(3位数)+课程学分(2位数)(例如:“MPACC00102”,即“会计专硕001号课程02学分”;“MBA00203”,即“工商管理专硕002号课程3学分”)。
全校性公共课的课程代码,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原有代码,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五、材料提交及系统录入
(一)关于材料提交
各责任学院需在2021年5月14日前、9月10前,分别将培养方案修订、制订的相关材料汇总并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yjspy@bwu.edu.cn,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崇德楼615室)。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
2.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3.培养方案配套的完整课程大纲(电子版)
4.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培养方案论证会会议纪要及论证意见(复印件)
5.各行业指导部门意见(复印件)
(二)关于系统录入
研究生负责组织、协调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的系统录入工作。各责任学院负责将相关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及新增专硕课程代码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专硕授权点负责人、责任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进行审核(具体工作流程、操作方法,将另行通知)。
北京物资学院
研究生院
2021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