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北京市和学校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课程集中考试的调整说明
(一)考试形式
集中考试的课程全部在线考试,在线考试统一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监考。
(二)考试时间及监考人员
已经由研究生院安排好的课程考试时间不变、考场不变、监考不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集中考试延期至2020年12月30日(周三)下午13:00-15:00进行。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8日(周一)下午16:30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各学院监考教师人数均不变)。
(三)其他特殊情况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在线考试,主考教师可申请调整考核方式,经学院、研究生审核后再重新命题、安排考试。
2.研究生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考前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电子版),学院审批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3.在线考试进行中,学生因断网断电等在线考试条件不具备,经主考和监考教师同意后,由监考教师在“监考记录”表上登记,主考教师确认签字后,将监考记录表(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备案。
4.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同时取消补考资格。
二、在线集中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研究生院负责集中考试的组织与协调,请各学院按照原考试统计线上考试考场信息(腾讯会议ID及密码)、考试使用平台、考试用卷(A/B)、收卷具体方式等信息,并于2020年12月30日中午12:00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的上述信息,需在2020年12月28日下午16:30以前提交)。研究生院汇总后,将及时通知到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开课学院科研秘书。
2.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巡考教师、科研秘书、辅导员应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期末集中在线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说明》中规定的步骤、要求、任务及职责做好线上考试的准备、考试中的具体组织及考后试卷成绩的登录等工作。研究生应提前仔细阅读《附件4:研究生在线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准备好在线考试条件,并诚信考试。
3.考试期间,所有纪律要求,均与线下考试保持一致。如遇网络不畅等特殊情况,考生需及时与监考教师取得联系。监考教师可与巡考教师进行沟通,并及时处理。
4.有重修本学期课程的离校生,请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秘书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三、关于课程分散考试及考查
课程分散考试及考查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均可不变。分散考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具体由各开课学院决定,研究生院建议有条件的均采用线上考试方式,如确需线下集中考试的,须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的现场消杀及疫情防控。如各学院分散考试的形式有变化,请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6:30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需修改并提交《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分散考试及考查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考试监考记录表(监考、科秘)
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研究生使用)
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期末集中在线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说明(主考、监考、巡考、科秘、辅导员仔细阅读)
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在线考试要求(研究生、监考教师仔细阅读)
5.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安排表(需相关教师及各学院填写相关信息)
6.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分散考试及考查基本信息汇总表(需相关教师及各学院填写相关信息)
7.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考场考生信息表(需科秘根据此信息表制作附件1中考生签到表)
8.课程号+课程名在线考试说明模板(需主考教师填写并及时上传腾讯会议文档,供考生阅知)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