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意见(2019)版》(见附件1)要求,结合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期间2019级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核,研究生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均应在考场上独立完成。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小时。考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要求和各门课程的特点确定。
公共学位课与基础学位课均为考试课,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专业学位课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批准,也可采取开卷考试方式;选修课程可以是考查课或考试课,考试可采用闭卷或开卷两种形式。
二、成绩评定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 分为合格,学位课成绩达到 70 分(含)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学位。
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考核可采取平时测验、读书报告、作业成绩、课堂讨论等方式进行。对申请英语课免修不免考并获得批准的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即为课程考核成绩。
考试课程每门课的平时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30%或40%,相应地,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70%或60%,具体比例按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开始前确定且向学院备案、并已告知全体学生的比例执行,不得更改。
请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成绩签字一式三份,由开课学院对本学期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交至开课学院、学科责任学院和研究生院。
三、重修制度
学位课考试不合格者须申请随下一年级重修,不单独进行补考;非学位课和选修课不合格者允许其随下一年级重考或经导师同意改选课程。重修或重考合格的课程可以取得学分,未达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不能申请毕业。
四、考试安排
(一)集中考试
1.范围:需要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考的笔试课程(开卷、闭卷)。请各开课学院于2020年5月8日以前,统计集中考试课程信息及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占比情况、确定主考教师、填写课程考试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经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确认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2.考试时间:集中考试均在返校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研究生院在考前至少两周发布,便于研究生做好考试准备。
3.监考:每考场一般不少于2名监考老师。公共学位课、公共选修课,由开课学院牵头,与责任学院共同安排监考老师;其他课程,均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监考教师。
4.出题:由各开课学院组织主考老师出制期末考试试题(AB卷,纸型为A4,试卷模板见附件),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试题、答题纸及答案、试卷基本信息表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5.试卷:研究生院负责考前统一印制及分发试卷。考试完毕,由任课老师负责阅卷。试卷由各开课学院暂时统一保管,后续将放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二)分散考试
1.范围:需要安排非集中考试(如机考、论文、听力、口试、大作业、实验、报告等)的课程。请各开课学院于2020年5月8日以前,统计分散考试课程信息、考核具体方式、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占比情况等,并经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审核后,与集中考试课程一并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院。
2.考试时间及组织方式:分散考试一般在结课后两周内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教学周第11周以前结课的课程,须在14周前完成),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考核内容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纸型为A4)。分散考试的论文、报告等结果材料由各开课学院暂时统一保管。
五、特别说明
为确保本学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按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结点,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提交(签字处也需录入)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yjspy@bwu.edu.cn;材料纸质版需按要求签字、盖章,待返校后统一提交,具体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意见
2.北京物资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名录
3.北京物资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信息统计表
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专业学位课开卷考试申请表
5.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课程集中考试试卷基本信息表
6.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课程试卷首页标准格式
7.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答题纸标准格式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