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及《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说明》的相关要求,第18、19周将进行研究生课程期末集中考试。
一、查询考试安排
1.详见附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集中考试安排一览表》)查询;
2.登录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考试安排(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巡考安排
考试期间请各相关学院、部门巡考人员按照巡考安排在指定的巡考时间和巡考楼层进行巡考(另行通知)。巡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场情况填写考试巡视记录表并交到研究生院。
三、考生须知
1.请同学们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需携带如下证件:(1)身份证明:身份证;并同时携带;(2)学生证明:学生证或校园卡(须照片和信息清晰无覆盖)参加考试。“身份证+学生证明”二者缺一不可。监考教师须在考场门口先核查学生证件是否齐全再准予其入场,未带齐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接触试卷。
3.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材料不得带入考场。
4.诚信应考,杜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成绩提交及查询
1.成绩提交
录成绩截止时间:所有课程须在2020年1月20日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关于成绩的其他具体要求,请见前期发布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说明》。如因个人原因逾期,则任课教师须承担相应教学责任。
成绩修改要求:如存在个别学生的成绩提交有误或漏登等需要修改成绩的情况,请任课教师务必在提交成绩后两周内(如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初第二周)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确认无误方能修改。不在规定时间或规定情况下提交的成绩修改申请,将不予受理。
2.成绩查询
请各位考生于2020年1月20以后开始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请考生于成绩公布的一周之内(如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初第一周)联系任课教师或学院,查卷由开课学院和任课教师进行。如任课教师和开课院部经查卷,确定要修改成绩,必须由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修改成绩申请表,过时提交的查卷申请及成绩修改申请,学院、研究生院,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分散考试切勿与集中考试时段重叠;
2.分散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请同学们咨询任课教师。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集中考试安排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