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现实表现是否合格。
二、请各培养学院于9月25日前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
三、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学院复查结果为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