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在职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在职研究答辩时间预计于2019年12月下旬-1月上旬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 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符合规定要求;
3. 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规定,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格式规范》。
4. 经导师同意;
5. 已缴清当年学费。
二、重合率检测
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重合率符合要求的直接参加盲审。重合检测百分比小于20% (不含20%)的学位论文,可进行论文评审;重合检测百分比在20%-40%(含20%,不含40%)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可于一个月后提交检测申请;重合检测百分比大于40%(含40%)的学位论文,一律半年后重新提交检测申请,最迟不超过一年。
三、提交查重稿
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11:30之前;
提交材料:
提交导师签字的《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见附件)到崇德楼617。
论文电子版:提交邮箱:bwu_zzyjslw@126.com;邮件和附件命名:年级+姓名+论文题目。提交格式:严格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格式规范》(见附件)排版;
四、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须经3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匿名评阅,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阅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评阅人应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除外)。
五、答辩委员组成
答辩委员会应由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企事业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教授担任。答辩人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负责答辩工作会议记录,整理答辩材料等。
六、答辩成绩评定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答辩委员根据答辩人答辩情况,参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答辩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且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会评委给出的答辩成绩在60分以上,视为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答辩委员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北京物资学院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