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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0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初审、学位办复审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将2019年6月学位申请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9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联系。
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10-89534903
联系人:张老师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