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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1       阅读:

关于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工作范围

所有2024届已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数据核对的方式与时间

所有答辩通过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模块中的“授予数据核对”中完成信息的补充、核对、提交及打印。(系统中的灰色字段不可直接修改)

数据完善、核对时间为513日上午8点——519日下午5点。

2.学生核对数据信息

模块中的信息均需填全;如灰色字段中的信息有误需要修改,须用黑色签字笔在打印版有误处标注正确信息,字迹须清晰可辨。学生须把完善、核对后的学位信息核对表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各学院科秘老师处。

所有学生提交的打印版信息核对表均须在空白处写明“本人对以上信息核对确认无误”,本人签名及写明日期。

3.学院审核提交

各学院须于522日下午5点前完成本学院学位信息授予数据的核对、整理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提交的纸版信息核对表有本人签名及日期,并将本学院的学位信息数据表上报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汇总、复核

研究生院于531日下午5点前负责汇总、复核各学院上报的学位信息数据,以便于开展后续学位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学位信息关系到每位同学的切身利益,毕业研究生应认真填写、核对本人学位信息。如不按照要求进行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导致无法上报正确学位信息或上报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2.各学院应规范管理,精心组织,做好本次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工作,确保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规范性,顺利完成本次学位信息授予数据核对工作。

 

 

 

                   研究生院    

                     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