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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6       阅读:

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为: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名额:上级下达我校总名额为19人,具体名额分配件附件1.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96日—8

1. 99日学校下达各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以及名额分配情况。各学院通知所在学院全体研究生并开展布置筹备工作。

2.学院依据文件要求分类制定评选细则,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报评审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学院评审阶段:99-925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附件12024年研究生国奖各学院推荐名额》)进行评选,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可以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填报《北京物资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学院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于926日之前报评审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学院推荐人员材料,至少包括:

1)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2)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2023-20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以上材料提供盖章后的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三)学校评定阶段:926-1016

1.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学院推荐情况,复核候选人申请材料。

2.1010-1016日,学校公示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四、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达到树立榜样,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热情的目的。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娜

办公地点:崇德楼617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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