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档案的管理、归档和转递工作,根据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归档材料整理
(一)2025届研究生个人档案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归档目录对毕业研究生个人档案材料进行整理,逐一检查无误后装入档案袋密封盖章,根据学生档案派遣地址,及时将学生档案进行邮寄。
邮寄档案材料包括:
1.本科阶段及以前档案材料
2.《全国统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籍表》
4.《北京地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5.《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
6.《北京物资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7.《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8.入党相应材料(如有)
9.奖惩材料(如有)
10.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二)档案馆存档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归档目录将学校档案馆留存的材料收齐整理后,请按照每名同学一袋,配有归档目录,按照学科(专业)分开,由学院统一移交档案馆(联系人:丁兆博,崇德楼1层89534518),移交时间:2025年9月。
存档案馆材料包括:
1.研究生成绩表
2.论文开题报告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书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5.个人培养计划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8.学籍表
9.学位申请书
二、 档案整理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确保档案归档、转递零差错。
2.严防错漏。毕业生档案必须严格对照专业、姓名、学号装袋,防止误装、误发。
3.严守纪律。负责学生档案整理、归档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毕业生档案整理、归档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毕业生档案材料。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