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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4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57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正式启动我校202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开展各奖项评审。

二、参评范围及要求

(一)参评范围

基础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要求

2023级、2024级研究生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附件1)文件要求参评各类奖项。

2025级研究生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511号)(附件2)文件要求,由研招办根据录取总成绩确定获得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人员名单,无需个人申请。

科研竞赛获奖者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参与学术之星和学科竞赛专项奖得评选。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各类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于930日前提交申请,并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

学院确定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名单,组织各类奖项评审工作,审核证明材料、开展评选工作、确定初评结果。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汇总、审核各学院初评推荐结果;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材料提交

1)校级各类奖项初评推荐结果汇总到附件3中,10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评奖评优公示材料(公示页面截屏)电子版,于1020日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评审程序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评奖评优筹备、政策解释、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

2、各学院把握好时间节点,认真填报和审核相关数据材料,确保学生基本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出现学号填写错误等问题。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