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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拟招生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6-07       阅读:

各学院:

为适应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强化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物院发〔2021〕54号)等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启动了2023年现有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经个人材料提交、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并拟招生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6月1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89534463 联系人:郝老师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度拟招生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北京物资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