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掌握课堂教学动态,了解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即日起,要求18级研究生对所修课程任课教师开展为期三周(第9-11周)网上教学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评教范围
教学评教范围为本学期开设课程。
二、教学评教内容
1.教学方法;
2.教学内容;
3. 教学态度;
4. 教学效果;
5. 教学资料;
6.对课程学习的意见建议。
三、教学评教程序
1.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选择培养管理模块中的课程教学评价;
3.进入评教页面对所修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请2018级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各自课程教学评教!否则,学期末将无法在系统内查询到自己的课程成绩。
研究生部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