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48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46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具体要求,即日起正式启动我校2022年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开展各奖项评审。
二、参评范围及办法
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未列为改革试点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此通知为准,列为改革试点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可参照本通知,具体以学位点责任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2020级全日制学生适用物院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46号)文件办法,2021级全日制学生适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文件办法。
三、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10月5日-10月9日
1.10月5日(周三)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全体研究生并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2.学院依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46号)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文件要求,确定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名单需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10日-11月5日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或《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附件2)或《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属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各奖项评审工作,审核证明材料、开展评选工作、确定初评结果,填报《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干、单项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3.结果公示。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11月5日之前把初评、推荐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评定阶段:11月5日-11月10日
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各学院初评推荐结果后完成初评结果汇总、审核等工作;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正式公告发布。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校级评奖评优的评选,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各学院须于11月15日前向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入校本学院初评、推荐人员材料: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4: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干、单项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4-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2018版)
附件4-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绩汇总表(2021版)
以上材料提供盖章后的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武鹏巍
办公地点:崇德楼615室
联系电话:010-89534387
邮箱:wupengwei@bwu.edu.cn
六、附件
附件1-10
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